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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区域合作,大有可为

时间:2020-11-09人气: 作者: 编辑部

文 /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海南经济研究所所长郭达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强调,“加强与东南亚国家交流合作,促进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复杂变化的背景下,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东南亚区域合作进程成为服务国家战略的重大任务。


海南自贸港:区域合作,大有可为(图1)

推进海南自贸港与东南亚经贸合作与人文交流

海南自贸港:区域合作,大有可为(图2)


2020年1月,新加坡外长杨荣文在东盟高级研讨会上建议,“一旦《南海行为准则》谈成后,东盟各国可考虑在部分或整个海南岛成立一个南海经济合作区。”从现实情况看,深化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东南亚经贸合作、人文交流,意义十分重大。


1

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在与东南亚区域合作中的战略地位。例如,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尚未签署的时间窗口期,尽快向RCEP文本谈判各方提出将海南自由贸易港作为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示范区写入RCEP,将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融入区域合作机制产生重大影响。建议,在RCEP正式签署的政治性声明中增加“我们关注到海南自由贸易港对促进区域合作的重要作用”表述,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融入以东南亚国家为重点的区域交流合作机制创造条件。


2

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东南亚经贸合作进程。


海南自贸港:区域合作,大有可为(图3)

(1)

以建立数字自由贸易区为重点开展数字经济领域合作。推动海南与东南亚国家间的数字经济合作与数字贸易,空间大、需求大。建议,合作共建数字自由贸易区,率先在跨境电商、数字支付等领域取得双方合作的“早期收获”;支持目前已落户海南的阿里、腾讯、京东、字节跳动等以及其他数字经济企业在海南设立面向东盟市场的区域性总部;积极开展数字技术、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服务等项下的自由贸易;探索在数据确权、数据认证、数据定价、数据监管、数据交易、数据安全等领域形成区域性标准规则。

海南自贸港:区域合作,大有可为(图4)

(2)

以邮轮旅游为重点推进海南与东南亚共建泛南海旅游经济合作圈。以邮轮旅游为重点共建泛南海旅游经济合作圈,有利于加快形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场双向开放、人文交流全面开展的新格局。例如,建立区域岛屿邮轮旅游合作体,推动实现客源共享和互送,邮轮航线的联合营销等;借鉴APEC商务旅行卡的成熟模式,探索发起泛南海岛屿旅游卡发展计划;支持海南与粤港澳大湾区联手开发南海邮轮旅游航线,协调推动三亚、香港、广州、深圳国际邮轮港之间的良性互动;支持海南与东南亚国家合作建立泛南海岛屿旅游合作体,推动实现客源共享和互送、邮轮航线的联合营销、邮轮旅游危机管理、人员入境免签等。

海南自贸港:区域合作,大有可为(图5)

(3)

促进海南与东南亚地区间热带农业项下的自由贸易。形成海南热带农业发展的突出优势,务实举措是加快使海南成为东南亚热带初级农产品与我国14亿人农产品消费市场的连接点,关键是建成以东南亚国家为重点的泛南海地区热带农产品保鲜、储藏、加工、包装、营销、集散中心,促进海南向热带农业价值链研发端与市场端转移,形成海南与东南亚国家在农业方面的优势互补与差异化竞争。建议进一步破除农业投资和农产品贸易的隐性壁垒,加快市场双向开放、技术合作、标准对接、监管协同的进程,率先实行农业项下更高标准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打造集种植、加工、包装、保鲜、物流、研发等于一体的跨境农业产业链。


3

加快推进与东南亚更加广泛的人文交流。


海南自贸港:区域合作,大有可为(图6)

(1)

充分发挥博鳌亚洲论坛的带动力、影响力。随着亚洲在国际经济格局中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依托博鳌亚洲论坛的良好声誉,支持在海南大力开展公共外交和高层次交流活动,以及区域性、多角度、国际化的人文交流活动,具有全局性影响。建议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中增加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东南亚区域合作的活动安排,设立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东南亚区域合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与RCEP”等为主题的分论坛;适当拓宽自身的宗旨与功能,秘书处以正式代表或顾问等身份尝试有选择地参与区域性和全球性事务。

海南自贸港:区域合作,大有可为(图7)

(2)

争取支持在海南举办以海洋经济区域合作为主题的高层次国际论坛。以扩大我国在南海事务方面的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为目标,支持在海南设立国家层面的区域性海洋论坛,邀请东盟各国专家学者就南海区域海洋科技、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能源利用、海洋旅游等区域合作议题开展系统研讨,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成为南海经贸合作交流研讨的重要区域平台。

海南自贸港:区域合作,大有可为(图8)

(3)

推动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东南亚国家智库交流机制。率先开展海南与新加坡两地智库间交流,合作举办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区域合作论坛,就区域合作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未来蓝图展望等开展交流研讨;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东南亚区域合作”等课题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互访、访问研究、研究人员交流等;条件成熟时,在国家层面建立与东南亚智库交流机制,推动实现民间交流长期化、机制化。

海南自贸港:区域合作,大有可为(图9)

(4)

有序放开用工市场。支持海南有序引入技能型外籍劳工,为国际化人才和海南中高收入家庭提供优质家政服务;支持海南开设面向东南亚国家来华留学生学习、实习、就业绿色通道,吸引东南亚国家在琼的留学生在海南居留就业;参照新加坡的职业资格制度,制定合理的职业资格互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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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兰机场二期


海南自贸港:区域合作,大有可为(图11)

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

海南自贸港:区域合作,大有可为(图12)


粤港澳大湾区是目前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且兼具广东制造业发达与港澳服务业发达的双重优势。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面临缺乏市场流量、产业基础比较薄弱的情况下,以服务业为重点推进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有利于明显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开放进程,也有利于明显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业发展质量。


1

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业产业链、供应链的深度合作。2018年,海南游客人均消费为1245.7元,仅为香港的23%左右,关键问题在于国际化产品与服务供给质量和供给水平不足。建议发挥香港在免税购物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尽快与香港达成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合作建设一揽子协议,提升海南旅游消费的国际化、标准化水平;全面引入香港旅游消费的产业链、供应链;探索建立“琼港旅游商品和旅游服务自由贸易区”,合作开展免税消费品保税物流、保税展示、免税消费品制造、加工和维修业务。


2

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业市场体系的直接融合。总的来看,随着政策与制度的逐步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将成为我国服务业市场开放高地,与港澳在服务业领域的开放落差将逐步缩小。在此背景下,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业市场体系的融合,对标港澳等服务业管理新举措与服务贸易开放新规则,带动海南率先实现服务业高水平开放与高质量发展,由此闯出一条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新路子,成为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建议一是率先将港澳资本视为内资,为未来探索形成更加广泛的准入前国民待遇标准探索经验;二是逐步建立与港澳对接的、以信用机制为基础的市场管理体系与资格互认体系,允许符合港澳标准的服务业企业、具备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在广东备案审核后直接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三是加快实行与粤港澳大湾区在旅游、金融、教育、文化娱乐、医疗健康等产业项下的自由贸易政策,实现服务业项下资金、技术、商品、设备等要素的自由流动。


3

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粤港澳大湾区共服务体系的全面对接。例如,针对粤港澳人才制定更加灵活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在避免高层次人才重复征税问题的同时,最大限度吸引大湾区人才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行粤港澳琼通关监管服务一体化,实行货物“一次认证、一次检测、三地通行”,加快粤港澳琼通关电子平台建设,推进四地信息互换和执法互助;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开放需求,协调处理与大湾区之间有关互设金融机构、货币互换和汇兑机制、互相信用支持、金融信息交换、金融风险防范和合作监管机制等金融事务,推进粤港澳金融服务一体化;建立仲裁、调节、协商等非诉讼对接平台,组建由不同法系、不同地区的法律专家构成的法律专家团队,支持大湾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共同创建两大法系仲裁模式裁决跨境民商事案件。同时,加快推进产权保护制度化、法治化,并逐步加强粤港澳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的对接,形成产权保护的合力。


来源:《国家发展研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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